欢迎访问山东奇威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

News

行业动态

东莞市三年3000万资助建筑节能
发布时间:2013-04-20 新闻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次数:

         4月15日下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简称“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办法》),主要针对去年1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成立的“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的管理,该意见稿用于征求各镇街(园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

  该专项资金将对东莞市内的绿色建筑项目、绿色生态城区项目、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示范项目、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及市政府决定资助的其他项目等七个以上项目进行资金扶持。

  据悉,“东莞市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的规模为每年1000万元,从今年起到2015年,3年共30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及建筑能耗监测应用等工作。

  根据《办法》,在东莞市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从事建筑节能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获取资助,市住建局在资金总额不超过年度预算的情况下,对各资助(奖励)项目每年评审一次。

  根据《办法》的资助标准,对获得国家或省一星级至三星级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按单位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至30元/平方米予以奖励,各单项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70%兑付给建设单位,30%兑付给设计单位。

  而对于获批国家绿色生态城区示范的项目予以500万元资助。

  此外,应用太阳能光热及水源、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应生活热水系统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热水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常运行1个月以上的,热水项目按合同金额的20%对建设单位予以资助,单位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根据《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奖励):上年度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市重点用能单位;上年度未完成建筑节能目标任务的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近两年因违反有关财经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已享受相关财政资金扶持的项目,不重复资助。